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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上) 第二章 錢清把法官送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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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錢清就來到律所來當面見見當事人,他要訊問一下,看看是什麼案件,

    錢清來到看守所錢清走了過去:「你好,我是錢清,是委託你的律師。」

    中年男子一看是律師,急忙站了起來:「啊,是錢律師啊,您來的正好,我是」

    ,說着說着,中年男子的聲音逐漸小了下來,他用乞求的目光看着錢清,哽咽的說:「律師,我

    我是冤枉的,我根本就沒有殺人,我是被別人陷害的。」

    錢清看着可憐的中年男子,他在心裏默默的說:「你放心,我一定會讓你無罪釋放的。」

    錢清禮貌的對中年男子說:「你不要太擔心了,你現在的情況,我一定會為你竭盡全力的辯護的。」

    中年男子用感激的目光看着錢清:「謝謝,謝謝錢律師,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感謝你。」

    錢清笑了笑:「我們是朋友,不用言謝,再說了,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應該做的。」

    中年男子擦了擦眼淚:「是啊,是啊,是朋友,一定是。

    時間來到了開庭的日子,上午10點半,錢清已經坐在法院的等候室里等待開庭了,因為這是一場被告與原告的對決,因為錢清知道這次的原告方是檢察院的人,11點鐘整正式開庭了

    書記員小江:公訴人、辯護人、證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審。

    書記員小江:請旁聽人員保持安靜,現在宣讀法庭紀律:

    1.旁聽人員必須保持肅靜,不准鼓掌、喧譁、吵鬧,不得有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2.旁聽人員不得隨便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

    3.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發言、提問,發言時應當起立,注意文明禮貌,不得攻擊、辱罵他人;

    4.未經法庭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錄音、攝影;

    5.不准吸煙和隨地吐痰;

    6.關閉尋呼機、移動電話和其他通訊設備。對違反法庭紀律的,法庭將給予口頭警告、訓誡,不聽勸告的,經審判長決定,可以沒收錄音、錄像、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准給予罰款、拘留。對於哄鬧、衝擊法庭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書記員小江:請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請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請坐下!(書記員面向審判長)報告審判長,公訴人、辯護人已經到庭,證人已在庭外等候,被告人南雙清已在羈押室候審,法庭準備工作就緒,請指示開庭!

    審判長林江:(敲擊法錘)濱海省侖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今天就濱海省侖海市人民檢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南雙清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公開審理。現在開庭!

    審判長林江:請法警傳喚被告人王波到庭!(法警帶被告人王波到被告人席)

    審判長林江:被告人王波,請向法庭報告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職業狀況、家庭住址、有無犯罪前科、何時何因被羈押和逮捕的?

    被告人:我叫王波,男,1999年7月23日出生,漢族,高中文化,公司職員,住所地為侖海市南堡區靈山鎮308號,沒有犯罪前科,因為涉嫌故意殺人,我與2023年4月3日被南堡區靈山鎮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現羈押與濱海省侖海市第二看守所。

    審判長林江:被告人王波,侖海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數副本你收到了嗎?是否超過10天?

    被告人:我收到起訴書,時間已經超過10天。

    審判長林江:被告人王波,本法庭依照法律規定宣佈有關事項:負責審理本案的合議庭由審判員劉光、江國鏘、鳴光組成,由林江擔任審判長,書記員江前海擔任法庭記錄。濱海省侖海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胡林語、杜亭出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對合議庭成員以及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有申請迴避的權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條之規定,申請迴避的事由有: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

    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5.上述人員曾經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人的請客送禮,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人的。

    審判長林江:被告人王波對出庭人員是否申請迴避?

    被告人;不申請。

    審判員林江:被告人南雙清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可以提出證據: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檢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除自行辯護外,還可以委託辯護人為自己辯護。受被告人王波的委託,由乾恆律師事務所律師錢清擔任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被告人是否同意錢清擔任你的辯護人?

    被告人:我同意。

    審判長林江:控辯雙方在舉證時,應當說明所舉證據的來源及所要證明的內容。對證人、鑑定人不出庭的,應該說明原因。控辯雙方向法庭所交證據,應當提交原件、原物。不能提交原件、原物的,應當說明理由。經法庭同意可以提交副本或者複印件。

    審判長林江:公訴人除了開庭前向法庭提供的證據目錄外,還有無新的證據需要在法庭上提出的?

    公訴人:沒有。

    審判長林江: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有無新的證據需要在法庭上提出?

    辯護人:沒有。

    審判長林江:現在開始法庭調查。首先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林江敲擊法槌,大聲說到:「下面我宣佈原告侖海市人民檢察院訴被告王波故意殺人案現在開庭。」

    公訴人:(站起)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下面我代表侖海市人民檢察院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王波,男,漢族,現年19歲(生於1999年7月23日),侖海人,高中文化程度,被告人王波涉嫌故意殺人案,經侖海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經依法審查,現已查明並證實犯罪嫌疑人南雙清有下列犯罪事實。

    被告人王波,

    2023年4月3日20時許,被告人王波在其位於南堡區湖海鎮100號的家中,因家庭糾紛用菜刀將自己的妻子許鑫(男,54歲)砍死。

    事後,許鑫於當日22時許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被告人王波於2023年4月3日被南堡區公安局抓獲,同日4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經南堡區人民法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南堡區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王波到案後,對其犯罪事實不認同。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波因家庭糾紛用菜刀將自己的妻子許鑫(男,24歲)砍死,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判長林江:被告人南雙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於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的陳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因此,法庭要求你如實地回答法庭對你的提問,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不得隱瞞,不得偽造。否則,法庭對你就以對抗審判,拒絕悔罪論處。你聽明白了嗎?

    被告人:聽明白了。

    侖海市人民檢察院檢查員:審判長我的起訴書宣讀完畢。


    審判長林江說:現就對原告方的起訴你認同不

    被告代理律師錢清說:「經過我方的調查以及訊問旁邊的鄰居們,他們夫妻本來就是合不起來的,自此我認為原告方的觀點明顯是錯誤的,法官大人我請你們看一樣東西。」

    錢清自己上去交給法官就說到:「我們去了正規的鑑定中心,你們會很奇怪為啥我們會去鑑定中心,是因為王波在家裏長期受到家暴。」

    ...

    又開啟了一場激烈的辯論。

    審判長林江:侖海市檢察院確定對被告人王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庭核准被告人依法判處。

    被告人王波及其辯護人發表的辯護人發表的辯護意見,合議庭予以採納。

    本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今日判決如下:

    書記員小江:全體起立!!!

    審判長林江:被告人王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覆核准執行死刑。

    林江對着錢清說到:「你先回去吧,這裏有我就行了。」

    林江剛說完,此時系統跳了出來說到:【宿主,請問要不要給林江來個心靈探測】

    錢清回答到:「要啊,肯定要啊,這麼好的一個系統不利用,我會遭天譴的。」

    系統回答到:【那麼宿主要不要給林江來個心靈探測,回答:要!

    】

    錢清毫不猶豫地回答到:「要啊!」

    緊接着一股信息傳到了錢清的腦子裏,這是許鑫給林江的錢,錢清看清楚了,然後錢清說到:「原來是這樣啊,我說為什麼找不到他身上的錢,但是又有一大筆錢到了他身上,原來是這樣啊。」

    錢清一拍腦袋,說到:「我怎麼把這個給忘了,這可是個好東西啊!」

    錢清說:「各位法官請等一下。」

    各位我想說一句我的被告人是無罪的,我剛剛讓我的助理把一個飯店的錄像視頻給搞到手了,其實...錢清在心裏暗暗說到(我根本就沒有這段視頻)此時系統提示:【請看你手上】,報告,書記員能放一下這個視頻嗎?

    錢清一看,原來是這樣,然後錢清馬上讓書記員就把錄像給放了出來。

    就在這個時候,書記員放完視頻以後,突然大喊到:「這個視頻有問題,竟然是許鑫給林江的錢,你們誰來解釋一下!」

    此時,整個法庭亂成了一鍋粥。

    誰能想到一個案件,竟然出現了這樣的轉折。

    此時,林江突然大喊一聲:「我錯了,我不應該收許鑫的錢。」

    此時在台下觀看的院長竟然不知道林江是這樣的一種人,此時林江已被帶走調查,此案擇期宣判。

    錢清心裏在想(這個林江可能不是裝的,我的系統不是出現了問題),剛才我只是測試一下,林江竟然就這麼快承認了,而且還主動交出了違法所得,也是一個聰明人啊,錢清這樣想到。

    但是院長可不這麼想,院長心裏在想(林江這個傢伙,竟然在法庭上這樣耍我,看我以後怎麼收拾你,哼哼)。

    其實另他們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這些事情是背後有人在搗鼓,而且這個法院的這個法官好像還和 x法律事務所有關係,此時錢清突然想到(我的那個師傅到底是誰,她為什麼要給我這個東西,如果是她,那麼她為什麼要瞞着我,如果不是她,那麼是誰想要害我呢,這個人也太可惡了吧,竟然幫着別人害我。

    此時,錢清不知道的是一場徒弟拯救師傅的戲碼將在3天後上演。

    錢清無可奈何的回到了乾恆律所,回到了乾恆律所以後,胡可樂看到錢青回來了,說,乾的好呀,錢青,你這次真的做的太漂亮了,錢青無可奈何的說到,我也沒有辦法啊,這個林江也太狡猾了,到底是誰想要陷害我,錢青突然想到了一個人,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王院長的徒弟,王院長的徒弟也就是被告人的辯護人。

    王院長也在背後搞鬼?

    王院長也想要陷害我?

    錢清在想(是誰要害我,王院長嗎,不可能,她這麼做,圖的是什麼,林江可是她的徒弟,她這麼做不是自掘墳墓嗎)。

    錢清此時心裏很亂,很想要找到一個答案,是誰要陷害我,師傅,你在哪裏,你回來好嗎?

    你徒弟好怕啊。

    因為錢清給師傅打了七八個電話都不接,生怕自己的師傅就再也見不到了。

    錢清也沒想那麼多,直接來到胡可樂的面前拿到了獨屬於自己的辦公室,此時,

    咚咚咚,有人敲門。

    此時,錢青聽到了敲門聲,就對胡可樂說,我去給你開門,這個時候,敲門聲突然停了,接着,門就開了。

    此時,門口站着一個,大概1米75左右的,身材高大的男人,男人長的很清秀,但是眼神特別的有殺氣,這個男人正是錢青的新助理,新來的律師,胡文。

    但是有一個助理也不夠吧

    ,此時,此時另外二個女助理也來面試了,一個是學歷很高,是哈佛法學博士,另一個是大專文憑,但是長的很漂亮。

    錢青看到了以後想到(這兩個人不是一般的人啊,這個胡文,一看就是一個老手,而那個漂亮的,一看就知道是一個生手,這兩個人放在一起,看來這個乾恆律所要熱鬧起來了)。

    錢青對胡可樂說,讓她們進來吧。

    胡可樂說:「你們進來吧,各位都自我介紹下。」

    胡文說我已經向錢清自我介紹過了,哈佛法學博士說到:「我叫胡欣怡,也請錢清多多指教。」大專文憑的說:「我叫王新悅,也請錢清多多指教。」

    自我介紹完,錢清就對胡可樂手指筆畫了一下,把他們帶到自己的工位上來說:"現在我們來開會。"

    胡文拉着錢清說:"錢清,我想做你的徒弟。"

    此時的話語都被另外倆位聽到了,他們3個都想錢清拜師了。

    另外一遍巨大的陰謀正在快速的醞釀着,葉夕語來到和同學相約的地方,但是她不知道的是這也許是人生的最後在這個世界上,葉夕語如願而來,同學給她點了很多很多飲料,其實她有說不知道這些飲料有沒有被人動過手腳,因為她覺得既然來了,同學肯定不會騙她的,但是她不知道的是,這個飲料里被人下過安眠藥了,而且藥量特別大,所以,葉夕語喝了飲料沒多久就睡着了,也許這將是她人生中最後一次喝飲料。

    此時,神秘人對毛里影和胡文清說,「你們去把這個葉夕語給我帶過來。」

    「是,老闆。」

    「報告老闆,已經帶過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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